2024.07.31定期董事会
董事会重要决议如下:
审查发放一一二年度董事酬劳及经理人员工酬劳案。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二季合并财务报表案。
本公司至民国一一三年第二季止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3个月以上者非属资金贷与性质案。
订定本公司「海外第一次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换发新股增资基准日案。
因应本公司实际需要,办理银行往来额度续约申请案。
拟对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案。
同意为转投资公司-台虹绿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博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Letter of Comfort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