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11年10月25日订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会通过,以作为掌握质化与量化的风险要素之经营策略的参考依据。本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系辨认对营运目标达成有所影响的各類风险,建立并提升风险管理意识与执行力,持续掌握内外部议题与环境变化,减少可能的损失使风险落于可承受之范围内,以保障客户、员工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之权益以增加股东价值,并达成公司资源分配之优化。
本公司重视利害关系人关注于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等议题,依据本公司之规模、所属产业、业务特性及营运活动并考虑永续发展(含气候变迁)各面向予以分析及辨识下列各项风险,包括策略风险、营运风险、财务风险、信息风险、法遵风险、诚信风险及其他新兴风险。
系由董事长担任风险管理计划之召集人,统筹指挥风险管理计划之推动及运作,由永续发展委员会下之「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由各层级组织管理体系协助风险要素鉴别与风险响应策略并于会议中提出相关风险评估,并拟订对策及检讨,进而向永续发展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执行状况,同时督导公司改善机制的推行并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执行情形。
其组织架构如下:
本公司为落实风险管理机制及永续发展目标,「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召开风险管理会议,并依相关执行计划提报永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最近期董事会中报告,114年运作情形如下:
| 提报永续发展委员会日期 | 议案内容 | 提报董事会日期 |
|---|---|---|
| 114.07.16 | 审议本公司风险地图案。 | 114.10.29 |
| 114.12.11 | 民国一一五年度永续发展计划案。 | 115.01.29 |